7月3日,《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提出实施产业深度融合、科技创新赋能、打造共同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五大行动,旨在将东莞打造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东莞是台商赴大陆最早、台胞最聚集的城市之一,莞台经贸经久繁荣,两岸同胞关系密切。去年9月,《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东莞两岸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同意,赋予东莞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四大目标定位。东莞也由此成为国务院首个在广东批准设立的对台合作重大平台,是粤港澳大湾区又一个国家级重大合作平台。

以《东莞两岸方案》为指引,《实施方案》提出深化、优化的落实举措,推动台资企业融入东莞坚实的工业基础和完善的产业链条。同时,方案也积极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东莞实际进行了完善优化,以回应台胞台企的关切与需求。

根据《实施方案》,东莞将全力推动台资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台资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台资企业梯度培育。

在科技创新赋能方面,东莞将打造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基地,提升企业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推进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建设。

为打造共同市场,东莞将积极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全面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助力台资企业拓市场、抢订单。通过政务服务、财税支持、产业空间、金融要素、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支持,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拓展台企在莞发展路径。

此外,东莞还将依托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市台商协会、台心医院等特色载体平台,积极开展文化、教育、经贸、医养等领域交流对接,鼓励台胞来莞发展,鼓励台湾青年来莞实习就业创业,增进两岸交流,共建美好家园。

据了解,为更好落实《东莞两岸方案》,金融、商务、科技、工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共同家园等领域也将陆续出台子方案,构建《实施方案》“1+6”政策体系,为东莞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

文|记者 石梦卓
图|记者 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