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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检察院收到

“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提报的线索

发现辖区某些市场内仍有使用生鲜灯的现象

沙县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立即制定现场调查方案,除线索提及的市场外,将城区内其他市场亦纳入调查范围。

通过组织人员实地走访食用农产品市场、生鲜超市,发现城区内有五个菜市场中部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使用红光生鲜灯,造成肉制品色泽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判断,侵害消费者权益。

整改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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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沙县区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06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并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把好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关。

整改完成后,办案人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对涉及的菜市场进行回访,生鲜灯已全部更换,还原了生鲜本色。

下一步,沙县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环境,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郑金龙

初审:吴凯

审核:张慧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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