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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围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前往贵州安顺、贵阳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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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安顺市检察院,调研“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在安顺市检察院,应勇深入了解基层检察履职情况后指出,基层检察履职是全部检察履职的基础,基层检察履职水平直接决定检察履职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基层检察履职水平,关键要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民事检察要探索构建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有区分、有侧重、有统筹的一体履职、接续监督机制,既要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维持经济社会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也要敢于、善于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要坚持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心,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行刑反向衔接是行政检察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持续做深入、做规范、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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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调研基层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等工作。

在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应勇调研基层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等工作。

“基层民事检察履职空间很大,必须持续加强。”在听取相关工作和案例汇报后,应勇强调,绝大多数民事案件发生在基层,民事裁判作出在基层、执行在基层。基层民事检察履职任务很重,大有可为也应大有作为。

➤要把监督重点放到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调解确认等司法活动上,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的需求。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定职权。要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诉讼能力受限的特定群体,依法支持起诉,让他们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检察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