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北京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在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了解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北京市教委此次发布新意见,将进一步规范当前的校服管理工作。

一直以来,围绕校服定价、校服质量的争议时有发生,“天价校服”、校服安全等话题也曾多次引发社会讨论。之所如此,原因在于校服该怎么配,价格几何,家长没有选择权、决定权。如此语境下,就算再合理,都有权益失落的痛感。

校服管理,归根到底还是权利保障的命题。一是家长和学生消费的自由选择权;二是市场公平参与的竞争权。选择什么样的校服,让穿着的学生和买单的家长说了算,是极其朴素的道理,也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包括选择与监督制约的权利。

事实上,早在2015年7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就曾明确,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

应该说,这是一剂良药。然而,具体到学校民主管理实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很难发挥,主要还在于家委会与学校之间存在内在的利益掣肘,甚至一些家委会沦为学校的附庸与管理的工具。

北京市教委关于校服管理的意见,一定形式也是家长知情、参与、决定权利的重申。接下来,要关注的是如何真正落实好,让学生家长们在校服购置中能够“说了算”。

对此,一方面从程序上制约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如校服采购之类与学生及家长利益切身相关的事项,未经规定的程序、未经家长和学生代表充分参与的,都将视为违纪违规,亮出红线,予以“硬约束”;另一方面健全校服采购利益隔离机制,规避学校“瓜田李下”的嫌疑。

作者:木须虫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