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环境违法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被重罚63.4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为皖淮南环(潘)罚〔202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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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1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实施了以下行为:

将废母液作为固化车间的螯合剂直接填埋,没有进行焚烧处置(2023年共填埋处置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废母液426.8吨,填埋处置淮北龙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母液469.017吨);

在将废母液作为螯合剂使用过程中,固化车间仅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未配套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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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违法行为有20项证据证明。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4 通用裁量表进行裁量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未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处置危险废物罚款57.7万元,未配套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罚款5.77万元,合计罚款63.47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法定代表人为左学明。股东信息显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福建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