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壁垒、破除梗阻,畅通“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四个内部流转机制,深入推进涉金融纠纷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日下午,荔浦市人民法院涉金融纠纷治理工作会议召开。荔浦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粟开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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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荔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金融审判团队、执行局金融执行团队通报了近年来本院涉金融案件“立审执”工作基本情况,并详细分析了涉金融案件在“立审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其中,针对金融纠纷普遍存在诉状标准不一、利息计算不准、诉请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制发了《金融纠纷诉状范本》,采用“要素式”诉状模板,供金融机构参考使用。针对金融纠纷普遍存在缺乏送达地址确认书、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制发了《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及填写说明,供金融机构参考和使用,并发出司法建议,要求金融机构规范运用送达地址确认书。针对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金融执行团队就涉金融案件恢复执行、案款发放、执源治理、“预查废”证明制度探索等问题与金融机构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双方就相关讨论内容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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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荔浦金融监管支局副局长韦科在会上指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强化工作创新,破除固有思维,做好协同配合,促进金融纠纷妥善化解。要求各金融机构合理评估风险,遵循市场规律,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金融机构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对金融纠纷不能一诉了之,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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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开俭表示,通过此次会议,促进了沟通交流,找出了问题所在,明确了解决办法和路径,将有力地促进涉金融纠纷治理工作的开展。对于下一步工作,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强化立体联动,着力完善分层过滤的金融纠纷多元解纷工作格局;三是要做实“立审执”一体化,强化工作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金融案件诉讼费缓交制度。

荔浦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德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海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莫田华以及荔浦市人民法院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团队、执行团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荔浦监管支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浦市支行等12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

此次会议为法院与金融部门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共同推动金融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凝聚了合力。下一步,荔浦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为荔浦金融纠纷的化解和金融安全的维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 字:莫淋婷

图 片:蒙 莹

编 辑:蒙 莹

初 审:杨子宸
复 审:欧阳芳
终 审:莫德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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