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崔宏涛通讯员王品 师艳娇)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以检察监督强化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办小案暖民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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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收到举报线索,反映其在超市购买的鲜肉回家后变了颜色,怀疑是商家使用了“生鲜灯”所致。

接到线索后,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鲜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在售卖生肉、海鲜、水果、蔬菜区域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在灯光的“美颜”作用下,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就会受影响,容易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感官认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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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商户141家,整改问题34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宣传培训,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行为。同时,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对“生鲜灯”整治规范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生鲜灯”治理见成效、不反弹,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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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背后是事关食品安全的大问题,关乎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民生所盼,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以法治之力提升民生“温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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