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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炎热,很多人都喜欢去河边游玩游泳。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才是关键!陕西就有两名15岁少年在河道边探水时不幸溺亡!希望大家伙都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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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是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四皓街道某村村民,他的儿子小吴今年15岁,即将在9月升入高中学习。今年6月24日,小吴结束了中考考试,即将迎来一段无忧无虑的暑期。

吴先生说,6月25日,小吴和4名同学出去玩。下午3时许,他的妻子给小吴打电话,但接电话的人不是孩子,“对方自称是派出所民警,他说孩子溺水了。”按照民警提供的定位,他前往了40公里外的事发现场——保安镇附近。

下午4时许,吴先生驾车赶到现场,看到围观了很多人,消防员正在使用橡皮艇打捞。他说,在现场,他看到民警正在给3个孩子录口供。他在现场等待大约30分钟后,一孩子遗体被打捞上岸,但不是小吴,而是他的同学小胡,又过了十多分钟,小吴的遗体才被打捞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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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打捞现场

“那天是孩子中考结束的第二天,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意外。”吴先生说,他意识到事发地附近没有明显的提示“禁止下河”标语,“我们向河道附近的村民打听,大家都说涉事河道此前就有人溺水。”对此,另一名溺亡孩子的父亲胡先生也称,他从村民处听说,曾有一名成年人在涉事河道溺亡。

胡先生说,事发后一位目击者告诉他,两名孩子是在河道边探水,一人落水后另一人搭手施救,结果双双不幸落水后溺亡。

6月28日,吴先生和亲属前往事发现场,看到河道里有数人在游泳,“孩子的溺水并没有引起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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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家属发现事发地仍有人下水

7月2日,洛南县信访局协调保安镇政府给吴先生回应。吴先生说,保安镇政府负责人称,此前确实存在过溺亡事故,但已经解决了。2023年7月,镇政府曾对涉事河道进行填坑,此后再未发生过事故,“我们问为啥不拉警戒线,对方称没想到还会出现溺亡事故。”针对此次溺亡事故,镇政府称有属地监管责任,但索赔建议走司法程序。

对此,吴先生说,孩子溺亡家属固然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希望有关部门也能承担起此事故中的相应责任,并以此为警示,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此处再发生溺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