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海公布了一条规定:再婚和初婚享受的假期相同。规定称,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也就是上海的婚假天数一共为10天,工资照发。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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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不是上海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纸质户口簿、身份证,在本市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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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津贴等按照规定来。婚假和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婚假和年休假。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增加的婚假遇法定节假日还可以顺延。连年人口出生率下降,现在慌了,必须鼓励结婚生娃。

为了鼓励大家结婚,连再婚享受的假期都这么美好。

网友纷纷评论,每年离婚一次,然后再婚,即可享受到多出来的10天带薪休假。

会不会出现,大家互相合作,每年结3次婚再离婚,一年就可以有30天带薪休假了?

这种规定,也就体制内国企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的多,工作不忙,工资公家发,领导乐得做个顺水人情。这不是变相给体制内增加好处吗?

而在就业市场上,这种规定是不是让离异的单身男女也不好找工作了?之前未婚女性工作难找,因为老板担心招进公司要结婚生娃事情多请假多,现在连离异女性都不敢招了?

鼓励结婚生娃,最要紧的措施是解决根源上的问题,解决房子、教育、医疗三座大山,从根源上解决民生问题。

——谁会为了10天年假而去结婚?尤其是再婚,有些还涉及各自子女问题,本就很难,谁会为了10天假期而再婚?

上海这样的城市,许多年轻人自己活着就够艰难了,哪有精力和余钱结婚或再婚,不解决年轻人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结婚造娃就是天方夜谭。现在的年轻人也想通了,结婚生娃不是必须的任务,过一天算一天,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降临呢,先自己生存下来,自己开心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