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据信用合肥网站披露,合肥市连连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7.6万元,该公司经销假冒“立邦”标识商品,侵犯了立邦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市监处罚﹝2024﹞152号。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六章第一节(268)第(三)款第1项第(1)目。

来源:信用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