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曾是一种常用药品,通常被称为“止咳神药”。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市民只有凭借医生开具的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经实名认证才能购药,且未成年人不可以购买。

“右美沙芬”“身份”的转变,是药监部门对药物滥用监管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药品监管升级后,是否还可以在医院和药店购买到此类药品?记者近日进行了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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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来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看到,这里的取药窗口已经设置了麻醉、精神药品专窗,配备了刷脸系统,还张贴了关于购买特殊药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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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副主任药师胡吕萍告诉记者,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特殊管理的为“右美沙芬”单方制剂,复方制剂并不在范围内。“目前我们医院只有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可以正常购买,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常规剂量服用是安全的。”胡吕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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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进一家药店,询问是否有“右美沙芬”,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复方制剂“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该药品属于非处方药,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含量合规,市民可以直接购买。

“右美沙芬”为何被管控?此前曾有媒体多次报道过青少年滥用“右美沙芬”致幻的案例。2023年12月,成都公安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几名未成年人在配合白酒口服14—28片右美沙芬,被民警发现时正手舞足蹈、精神亢奋,其中一位已出现神智不清的状况,民警立即将其送医救治。

据悉,“右美沙芬”一般指“氢溴酸右美沙芬”,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类吗啡药品,通过抑制中枢神经起到镇咳的效果。在常规剂量下,“右美沙芬”对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但如果过量使用,则可能出现高度兴奋、幻视幻听、感觉异常等情况。

记者:杨佳祺

编辑:焦倩倩

责编:李琳、陈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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