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等新规定受到广泛关注。近几天,到政务服务中心前来咨询办理企业注册资本相关业务问题的人员络绎不绝。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襄阳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来访企业进行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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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缴足出资额的期限为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也应在认缴后五年内缴足。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余鑫介绍说。

在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正在办理业务的襄阳金达佳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勤说:“听说新公司法要求实缴了,不清楚是不是填写后就要当场缴纳,对填多少注册资本有点迷茫。”在工作人员耐心答疑后,他对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东责任的相关规定有了深入了解,最终选择切合实际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登记注册,成功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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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科长赵俊介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是对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相关规定落地的具体指导,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

一是业务培训,在全市监管系统进行登记业务培训,提高登记规范化水平;

二是做好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公司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登记环节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时间等进行指导,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认缴出资期限及出资数额;

三是规范审批,依据法规审核注册资本登记、增资、减资、实缴时间等内容,规范办理减资业务和注销登记业务;

四是加强宣传,针对企业关心的法规,市局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相关宣传视频,进行官方解答。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万筱青表示

将持续关注企业需求

坚持“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理念

持续加强政策宣传

加强业务指导

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

延时服务、窗口咨询服务

更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稳定社会心理预期

持续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

努力推动襄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汪嘉丽

责编:梁龙

审核:督督

主办: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运营:襄阳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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