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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6.9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32.25万人,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低保资金56.26亿元。

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持续提高保障标准、改进管理服务、实施精准施保等措施,有效提升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根据《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各级民政部门放宽了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认定条件,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积极推进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细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的相关规定,确保政策能够精准覆盖到最需要帮助的群体。

在保障标准方面,自2016年起,我省划定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统筹推进全省提标工作,推动城市低保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月735元,年均增长7%;推动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312元提高到6400元,年均增长12%。

除了提高保障标准外,我省还持续优化管理服务,推出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理方式。困难群众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申请将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保低保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省民政厅加强了低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省低保金统一按月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打卡发放,发放结果通过短信告知群众,让群众持“明白卡”、领“明白钱”。同时,省民政厅与多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对新申请对象严格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对在保对象定期批量复核排查,在精准认定和主动发现、监测预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错保”“漏保”现象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省民政厅还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实现了低保救助“掌上办、指尖办”,不仅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低保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责编:罗婧源

校对:刘兵兵

监制:郭云旗

审核:赵梅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