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民生工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以来,凯里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服务主战略主定位,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制,提升供给能力水平,不断推进凯里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凯里市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2021年以来,凯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1177件。通过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及12348服务热线等,接待、解答和提供法律咨询9839人次。其中,2023年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502件,现场接待、解答和提供法律咨询3508人次。据黔东南州司法局有关统计资料,凯里市办理的公共法律服务案件及提供法律咨询位列黔东南州首位。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升级。2023年,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进行扩容建设,建成了120平米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设置相应功能分区咨询受理接待区、等候区、办公区和多功能区,让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得以较好满足。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纵横畅通。全市20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全面落实了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制度,实现了“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全市208个村(居),已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100%。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主导,形成了以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工作面,以法律服务机构为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的工作网络格局。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目标如期实现。2023年,全力推进《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的实施工作,严格对标对表,一体推进。通过对照规划要求的25项主要指标中的7个约束性指标,进行了全面认真自评估,中期目标已如期实现。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之年。按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有关要求,全局谋划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经省厅州局督导考核,全市21个司法所中,已有1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功个司法所中,已有1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功通过省司法厅验收,达到阶段性建设目标。

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实绩得到广泛认可。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凯里市“三创三树”文明科室、“维权先进个人” “巾帼文明岗”和“依法治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2年,获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2023年,获凯里市妇女联合会表彰为“巾帼文明岗”;2024年1月,凯里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2023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基层单位。

二、全面推动凯里市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坚定正确的政治站位。近年来,凯里市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到司法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际中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公益性、公共性。公共法律服务,旨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日常工作中,凯里市司法局突出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共性,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把便民、为民、惠民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作为主要目标。

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抓手,不断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凯里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20个镇(街道)、市看守所、市人武部、凯里监狱等部门设立了3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208个村(居)、社区建立20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形成全市法律服务人员联动的整体合力。法律援助延伸到学校、军营、社区、企业、工地、乡村,实现了法律援助范围全覆盖,方式多样化,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以“三心合一”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综治信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部署,整合市群众工作中心、市综治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优势资源,建立了“三心合一”便民接待大厅,实现了综治、信访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又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使更多困难群众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2023年,共计接待、解答和提供法律咨询达3591人次。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敢于担当的责任精神,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

推行“1对N”结对帮扶机制,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赋能。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效能,积极探索“1对N”结对帮扶机制,即1家法律服务机构与多个基层组织结成公共法律服务帮扶对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了“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共有33家律师事务所203名律师担任全市208个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服务顾问合同》。2023年,律师为村(居)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600条,开展法治讲座17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448次,开展普法宣传290场,受教育人数8433人次,协助完善村规民约104个。同时全市建立的208个村(居、社区)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微信群,立足“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的职责定位,定期发送法律法规、法律案例和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法律顾问“全天候服务”,提升村居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这一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凯里市“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

优化公证业务流程,扩大公证服务供给。黔东南中城公证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以及“放管服”要求办理公证业务,切实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要求,通过“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延时服务、热线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推行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制度,着力提升公证服务效率,做到“零投诉、零错案”。2023年,共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856件。为脱贫群众、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公证14件,实现政务服务不打烊,开展上门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共计31件。助推企业发展,为企业办理证据保全、委托等公证业务40件,接待咨询6440余人次,推送案例4篇。2022年报送的一篇证据保全案件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探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及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要求,立即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通过深入对接会商,建立了“检司协作”机制,实现了互联互通。目前,所有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辩护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派。另外,充分运用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实现法律援助通知线上送达、指派情况线上反馈,形成一体化协同办案模式。通知、指派、办案全流程可看可查,提升工作流程透明度、便捷度。自2023年4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收到检察机关转办案件65件,受理指派65件,指派率为100%,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同步实施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实行一体化推进、一体化建设。一是围绕“十四五”时期8个方面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对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5项主要指标,特别是7个约束性指标,逐项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二是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的有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制约司法所建设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列出清单、细化措施、逐项销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经中期评估考核,两项工作均实现预期目标。

三、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启示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的伟大事业。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明确要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完善服务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设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我国公共法律服务指明了努力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得以全面贯彻执行,才能坚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创新作为。凯里市在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实践方面的探索。比如在创新“绿色通道”方面,推行的“四优先”(即对农民工、特殊困难群体等对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三个一律”工作法(对非必要的申请材料一律实行容缺审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一律快办快结)和探索“监地合作”,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法律援助进“高墙”,以及推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工作等方面,都是工作方法创新的具体体现。

切实加强平台建设,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物质技术支撑。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在县(市)、乡(镇、街道)两级普遍建成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组织建设、提升队伍能力,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加快发展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加有专业背景的人民调解员数量,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彰显公共性。(贵州省法治研究服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