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

游泳、垂钓、非法捕捞的通告

广大市民、游客:

为更好的保护沙澧河生态环境,维持景区安全秩序,根据《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澧河(白云山路澧河桥——两河交汇处)、沙河(太行山路沙河桥——交通路沙河桥)为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自2024年7月5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游泳、垂钓非法捕捞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将对擅自在上述区域游泳、垂钓及非法捕捞的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据《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对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设网以及使用违规渔具捕捞没收渔具和渔获物,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共同保护好沙澧河的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

2024年7月5日

来源 | 沙澧河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