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王荣 2024-07-05 18:06:28

信网7月5日讯(记者 赵宝辉)为进一步强化路面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青岛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6月以来,青岛交警共查处酒醉驾1700余起,疲劳驾驶200余起,载客汽车严重超员60余起,中型以上货车严重超载430余起,无证驾驶300余起。

据了解,青岛交警围绕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各大队将勤务和警力向重点地区倾斜,采取联合勤务、异地用警、警力下沉等方式,提高全路段、全时段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全面查处酒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头盔、货车超载和机动车超员等交通违法。坚持“逢车必查,逢违必究”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6月23日凌晨3时许,交警市北大队在宁夏路开展夜查行动。一辆小型汽车沿宁夏路东向西行驶至查车点时被民警拦停。执勤民警立即上前例行检查,车内闻到一股酒味,经对驾驶员成某某快速呼气检测,显示其已饮酒,经进一步呼气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男子也将面临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成某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18日15时28分许,交警李沧大队在重庆中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杜某某驾车行驶至查车点,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得呼气结果为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询,杜某某从未考取过驾驶证,今年4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胶州被交警查获,时隔不到两个月,杜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6月15日晚20时30分许,交警崂山大队在王沙公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白色轿车行至检查点前方100米路口处,突然右转进入村间路。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找到该车辆后,发现一男一女坐在车上,其中男性浑身酒气,通过工作确认刚刚就是该男子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男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18日晚,交警城阳大队在裕园一路开展夏季夜查整治行动。22时2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白色SUV在看到交警后突然减速并有停车趋势,便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下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将对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6月3日7时15分左右,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流亭收费站入口进行路面执法检查,发现一辆银色小型客车里面挤满了人,立即拦停检查,吃惊地发现:核载9人的小型普通客车竟然搭承了16人,超员达7人!驾驶人得知将被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9分,后悔不已。

青岛交警提醒,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将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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