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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避暑季

外出避暑在异地能用江津医保卡购药吗?

万一突发不适

看病怎么办?

别慌,异地就医政策全攻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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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异地就医哪些类别需要备案?

我市参保人在市外就医,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需办理备案,只有特病门诊和住院两种医疗类别需要备案,完成备案后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我市参保人在四川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码直接结算,待遇享受与市内就医一致。

02.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渝快办”APP、“重庆医保”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备案电话等线上途径办理备案(注意: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备案开始时间需早于实际就医时间)。

(二)现场备案。可委托他人到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综合窗口、镇(街)社保所、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备案。

03.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有哪些?

办理特病门诊备案,需选择1-2家特病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备案所选的医院需是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的医院才能直接结算,具体医院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目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仅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病种,其他病种暂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若患有上述五种特病以外的病种,异地就医门诊费用需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再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04.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政策是什么?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按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执行;报销政策(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按重庆市规定的医保政策执行。

05.

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式有哪些?

(一)已办理备案,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二)未办理备案或备案后因故障未能联网结算,职工医保到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综合窗口、居民医保到就近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手工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住院报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或医保码;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若票据遗失,须提供加盖医药机构鲜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4.住院病历资料(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小结、医嘱单、手术记录),加盖医院鲜章;

5.银行账户信息;

6.外伤住院的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7.新生儿随法定监护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时,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门诊报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或医保码;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若票据遗失,须提供加盖医药机构鲜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4.门诊病历资料(含处方底方或急诊诊断证明);

5.银行账户信息。

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23-47576200

通讯员:陈晓洪

编辑:罗梅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河 流

总编辑:罗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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