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7月3日至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建带队来苏州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和金融审判工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苏州市政协副主席、吴江区委书记李铭,太仓市委书记汪香元陪同有关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段晓娟、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马杰参加调研,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文表包刚陪同或参加有关活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北含澄湖、南接白蚬湖、内有季家荡,水网纵横交错、湖泊沼泽星罗棋布,同里国家湿地公园是全国23个重点建设的国家级湿地公园之一,也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唯一的国家级湿地公园。近日,园内又发现一类新鸟种,目前已观测到的鸟类增至238种。”今年6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共同设立同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同步启动鸟类栖息地质量提升项目。

走进同里国家湿地公园,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两个基地设立一个月以来的运行情况,实地感受吴江区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保护助力鸟类栖息地质量提升的项目成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元荡位于沪苏省际边界,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一河三湖”中的核心湖泊,元荡桥作为一座横跨两省、市的慢行桥,也是推进上海青浦与苏州吴江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进程中重要的地理标志之一。在元荡桥,调研组一行远眺沪苏跨域水体,详细了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内的生态建设情况。

长江(郑和公园)生态修复基地设立于2022年9月,旨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件中,以责令生态修复义务人进行修复劳动或责成缴纳修复资金用于异地补植复绿等形式,促进实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以绿色司法促进更高水平长江大保护。一年多来,该基地先后收到783万元生态修复基金,用于绿藻清除、水质提升工作,有效提升了郑和公园内水环境的质量。近期,为进一步提升港区区域内生态环境及形象,该基地将再次收到200万元生态修复基金,积极配合港区实施港区(浮桥镇)劣五类、黑臭水体消除与生态、幸福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在太仓,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长江(郑和公园)生态修复基地,认真听取苏州法院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相关做法的工作介绍,对基地充分发挥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多方面作用,以司法服务保障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探索实践及工作成效予以肯定。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还专门听取了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的工作汇报,对两个环境资源专业法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两个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市域范例贡献司法力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于2023年4月启用。中心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宣教基地、涉外法治建设基地、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基地、一站式争议解决基地、数字赋能法治实践基地“五大基地”定位,涵盖法律专业产学研功能,目前已招引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苏州工作委员会等30余家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入驻,初步形成专业分工明确、业态组合科学的法律服务集聚发展态势。

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苏州自贸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苏州自贸片区争议解决中心、理想•法律服务机构孵化器等入驻机构,认真听取了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中心内商事调解机构运行情况及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还走进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及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倾听司法服务需求,为企业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提供法治保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调研期间,省法院调研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在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法庭召开。会上,市中院、昆山市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等围绕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分别作交流发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红建指出,近年来,苏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金融纠纷,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及时有效处置相关金融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苏州的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李红建强调,金融审判不仅要依法妥善解决纠纷,还要履行风险防范化解职责。严格落实全面加强监管的要求,强化金融交易模式和风险的识别,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应对,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重大金融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对具有涉众型特征以及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案件,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加强风险研判,稳慎做好庭审、法律宣传等工作,确保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金融司法规则的引领作用,通过公正审理相关案件,为金融交易主体提供更加明确的规则预期,以裁判规则引领金融治理,以法治协同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

李红建指出,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是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结合点、着力点,是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希望苏州法院持续深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深入推进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化调解组织、商会、行业协会调解纠纷作用,推动“商人纠纷商人解、业内人管业内事”。希望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总对总”金融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质运转,实现纠纷化解方式由单一司法审判向社会联动转变。

太仓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超震,苏州市吴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炳高,太仓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江,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裘实,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董启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建东,苏州中院民二庭、民五庭、民六庭负责同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同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里镇、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太仓市城厢镇、沙溪镇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