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生意不好做,朋友圈“炫富”的朋友突然联系你,说跟他干能“日进斗金”你是否心动?近日,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21年1月,被告人张某铭的朋友丁某(另案处理)称有一年可以赚几十万的赚钱方法,问被告人想不想跟着一起赚钱。张某铭同意后,按照丁某的要求前往云南,在“蛇头”的带领下,步行绕过边防线偷渡出境到老挝金山角。注册社交账号冒充“高富帅”“白富美”,在交友软件上寻找目标后,再转到聊天组实施诈骗活动。2023年8月2日被告人被缅甸警方遣返回国,移交中国警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帮助诈骗集团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千里迢迢从瓮安跋山涉水前往缅北,不仅钱没有挣到,还遭受虐待折磨,从老挝被转卖到缅甸,能活着回国真的很庆幸,再也不相信一夜暴富的好事了。”张某铭在庭审中说道。

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抱着轻松“挣大钱”的心理前往境外,等待你的不是“淘金暴富”,而是残酷折磨和法律制裁,能不能活着回家也是未知数。温馨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反诈防骗意识,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常见的诈骗手段主要有:网络交友、假冒“高富帅”“白富美”、刷单返现、虚假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轻信、不转账、认准官方发布、不点陌生链接、不发验证号码,若发现受骗可能,应及时报警。

来源:瓮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