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青海西宁的孙先生带扭伤脚的母亲下楼一起做检测时的取样,因他们扫码显示异常,被赶来的民警带到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彭家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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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内,孙先生母亲因解释未及时做检测的原因而遭受民警辱骂,孙先生进行劝阻却招致了更恶劣的对待,他被民警拖拽进女厕所殴打,甚至有民警扬言“厕所没监控,打完就说是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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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孙先生被送医治疗,据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的急诊病历显示,孙先生初步被诊断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头部外伤,以及多发软组织挫伤。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彭家寨派出所的前任及现任领导多次上门,希望能跟孙先生私了此事,据前任张姓所长称,当时进入女厕所的总共4名警员,有1名警员没动手,动手的3人中一名是民警,另外两名是辅警。同时,他表示,对于孙先生在派出所里受到的伤害给予道歉,并一再保证,内部会对打人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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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孙先生父亲的劝导下,孙先生妥协了,从要求开除警员的条件,变成答应私了,不过前提条件要严惩打人者。对方也再三保证,一定会内部处理。2022年9月6日,孙先生签了和解协议,接受对方10万元的赔偿、以及免除他3个月养伤期的铺面租金的补偿。

但之后孙先生一直都没等来打人者的处理结果。于是在2023年5月22日,前往彭家寨派出所询问情况,看到当时殴打他的警员张某还在正常上班,便上前询问,对方却对打人一事矢口否认。随后,孙先生向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举报,向督察举报,向纪监部门举报,并先后做了三次司法鉴定,均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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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作为执法者的涉事民警却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无疑是对法治社会的背离。执法者本应是法律的守护者,他们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安全。但在这起事件中,他们却成为了违法者,这是对执法形象的严重损害。

如今,涉事民警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也准备移送起诉。但这并不能掩盖之前的一系列问题,必须要逐一查清这其中存在的违纪违法操作,让所有涉及其中的执法者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孙先生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