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评论员鲁璐
7月4日,辽宁省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该局工作人员魏新河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官方通报。据查实,魏新河并非其自诩的高校教授。目前,其已被停止工作,并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头衔是假的,论文是复制粘贴的,“辽宁理工大学”更是无中生有。然而,这样的“伪教授”竟然自2022年起,报名参加了全国多地举办的十余次学术活动,在多个领域的学术论坛上发言,其论文还在某法治文化论坛征文评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魏教授”事件简直太过荒唐,通过伪造身份、虚构成果等手段,混入学术会议的殿堂,以“南郭先生”的身份滥竽充数,不仅践踏了学术尊严,更是对那些勤勉耕耘、踏实钻研的学者们的极大不公。
“魏教授”事件暴露出了学术会议审核机制的漏洞。学术会议作为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其参会者的身份和学术成果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然而,在这起事件中,魏新河却能够轻而易举地以虚假身份参加多个学术会议,其中的主办方还不乏国内知名高校。这不禁让人质疑,我们的学术会议审核机制是否足够严密和有效,如果连参会者的身份都无法核实清楚,那么学术会议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又从何谈起?尽管如业内人士说的那样,一般学术活动都是公益性的,参会者不会直接获得学术利益和经济利益,因此会务不会严格审核参会者身份,全靠参与者“学术道德自律”,但这绝不能成为让魏新河这样的“伪教授”混入其中的理由。
学术,容不得半点虚假。同样,学术会议作为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的重要平台,其核心价值也在于真实、客观与公正。每一场学术会议,都应该是学者们展示最新研究成果、探讨学术前沿问题的殿堂。而这些通过虚构身份和成果、骗取参会资格的“魏教授”们的存在,无疑严重破坏了学术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魏新河事件不是个案,是对整个学术界的一次警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提高学者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是当前学术界面临的重要任务。
毫无疑问,面对魏新河这样的“伪教授”,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清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术会议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确保参会人员的身份和成果真实无误。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学术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对学术不端的行为“零容忍”。不仅是在学术界,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推动学术研究得以健康发展,让学者在公平的舞台上自由展示,也让学术散发出真正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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