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疯狂盗窃12起!晋城城区警方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

5月20日,晋城城区警方接到卫先生报警,称其家中存放的现金不翼而飞,怀疑被盗。

“警察同志,我家里进贼了!今天回到家,我发现窗户旁的花盆换了位置,沙发上也有土,我第一感觉是家里进小偷了,我打开柜子一看,发现里面的钱全都没有了。”

民警到达现场后勘查发现,门窗完好,屋内无明显翻动痕迹,房间内还有手机和平板电脑。卫先生也说经过清点,只有6000元现金和两套纪念币不见了。

正当民警了解情况,分析是否熟人作案之时,卫先生想起来自家客厅安装有视频监控。通过调取查看卫先生家中和外围视频监控,很快,一名可疑人员“浮出水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又是他!这个人有多次盗窃和吸毒前科!”凭着多年练就的“火眼金睛”,办案民警立马就认出了嫌疑人王某。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城区警方相继接到叶家河、屋厦村等地群众报警称家中被盗。经现场勘查分析,作案手法与卫先生家被盗案基本一致,办案民警通过查看周边监控,在几处现场均发现了王某的踪迹。

“我们兵分两路,一组对嫌疑人王某作案后逃跑路线进行追踪,另一组在他家进行蹲守。”

办案民警通过对其周边关系人员研判分析,发现城区一小区可能为王某吸食毒品地点,并进行蹲点守候。6月18日,办案民警在上元街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51岁,晋城市城区人)抓获归案,并带破容留吸毒案件一起。

“这一片独门独院多而且夏天都不怎么关门关窗,我就想着进去‘捞一笔’拿点钱买毒品。”

手机和平板这些电子产品都不好出手,价格也不高,所以我现在只拿现金。”

经查,今年2月至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窜至城区叶家河村、望川楼社区、文峰社区等地,采用钻窗入室、溜门入室、撬别门锁的方式进行入室盗窃,累计作案12起。盗窃现金、金银首饰等物品价值共计8万余元, 盗窃所得均被王某挥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城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

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

同时也请广大群众加强防盗意识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一旦发现被盗,请立即报警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城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