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间道路上骑车
突然
前方出现了一大片粮食
铺满了整个路面
两起交通事故
也因此发生
事故还原
近日,江苏扬州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都和公路上晒粮食相关。
第一起事故
近日,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临泽中队接到报警,在小葛村,一名女子骑车时,因晒在路上的小麦打滑跌倒。
▲事故发生现场
在现场,女子正连人带车跌倒在一片麦子上,痛苦呻吟。附近的农户为图方便,直接将麦子晒满了整片路面。随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女子送往医院。
▲摔伤女子被送往医院
据调查,事发时该女子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由北向南骑车到小葛村时,发现该路段水泥路面上摊铺的小麦,占据了整个路面。女子只得在晒麦的路面上骑车,没想到没骑多久,就因为路面太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经勘查,该路面摊铺的小麦区域长40米、宽3米。
经医院检查,受伤女子胳膊摔伤脱臼,前后共花费医药费1000余元。
定责如何?
交警很快找到晒麦主人王某,认定王某在水泥地上晒麦致人受伤,在该起事故中担责。经与事故双方协调,王某承担受伤女子所有的医药费用。
第二起事故
同样是在临泽镇。近日,50岁的叶某当晚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行经西河村某道路时,因为天黑,叶某不知道路面上摊铺小麦,骑车打滑,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
▲事故发生现场
交警调查发现,和之前的事故一样,事发道路上的小麦也是占据了整个路面。民警随即找到小麦的主人李某,对方很懊恼,称当天由于农活忙没来得及收麦。
▲夜幕中确实很难看清路面情况
经检查,叶某受皮外擦伤,且头部受伤。经协调,晒麦人李某承担叶某医药费,误工费共计4000余元。
事故分析
马路上晒粮
法律明文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近期,扬州交警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公路打谷晒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强路面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劝阻占用道路晒粮行为,并对农户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马路上晒粮
违法还要赔偿
听众提问:如果因为晒粮食引发交通事故,但晒粮食的农民不在现场,是否也属于非接触事故,农民需要担责?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晒粮食,阻碍道路正常通行,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事故受害人在乡村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与晾晒粮食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晒粮食的农民就要承担事故责任,付出相应的赔偿。
马路上晒粮
危害很多很多
马路上晒粮,要多少斤粮食才赔得起?千万不能图一时便利,给他人造成如此大的隐患。马路上晒粮的危害也有很多——
危害一
影响交通秩序
农忙期间,村民到公路上打谷晒场,经常出现乱穿公路、随意停放车辆、人为在公路上放置酒瓶、石头、木棍、铁锹等隔离障碍物的行为,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另外,车辆从晾晒粮食的路面上驶过,刹车作用大大降低,突然转弯容易造成打滑甚至失控侧翻,给车内乘客与周边人员造成严重的生命威胁!
危害二
影响驾驶人视线
在公路上晾晒的大量粮食,在阳光照射下容易反光,而脱粒、扬场时飞扬的糠絮,对来往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视线影响极大,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危害三
影响车辆稳定性
在公路打场晒粮,车辆易打滑。同时,农作物秸秆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火灾事故。
这种“晒粮”也不健康
公路以沥青路面为主,沥青中含有苯的成分,是一种致癌物质。粮食直接与沥青接触,再加上车辆不断的碾压,让许多有害物质会浸透到粮食里,从而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很大的危害。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请不要在公路上摊粮、晒粮
来源丨江苏交警
编辑丨陈鑫鹏
审核丨曹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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