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平台上,经常发生不同观点之间的辩论。这很正常,视角不同,立场不同,自然就产生不同看法。有些人辩论讲究有理有据,令人信服。但也有些人根本不懂如何辩论,不讲道理,胡搅蛮缠。

比如前不久,我看到有人说“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就写了一篇文章文章反驳,说“法律不是保护弱者的,不是谁弱谁有理,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不少人又来反驳我,这些人就属于胡搅蛮缠。

有人是二极管思维

看看上面这些人说的话,我就感觉他们的脑子很是奇怪,简直不可理喻,不可思议。这些人在生活中,大概率就是那种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的那种人,或者是那种脑子一根筋的人、不讲逻辑的人。

我说“法律不是保护弱者的”,到他们那里就变成“法律是保护强者的”,就变成“法律是保护杀人犯的”,等等。这群人就是典型的二极管思维,在他们的意识里,不是白的,就肯定是黑的。

他们就想不到,法律是既不保护弱者,也不保护强者,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是保护有理的一方。他们也想不到,既不是谁弱谁有理,也不是谁强谁有理,无论强者弱者,都可能是没有理的一方。

有人是混淆概念

看看上面这些人,他们不是二极管思维,但是他们说的也明显错误,而且显得可笑。他们也是不懂如何辩论的一群人。他们的思维错误在于,混淆了概念,把“法律”与“执法”混为一谈。

不可否认,这些人说的情况,是现实中客观存在的,确实存在有钱有势的人通过贿赂,通过找关系,从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令本来有理的弱势一方蒙受冤屈,正义得不到伸张。自古有之。

但是,要搞清楚,这些属于执法,不是法律。这是两回事儿。执法者失去了中立原则,抛弃了公平正义,收受贿赂,徇私枉法,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能因为存在这样的执法者,就否定法律。

有良法还要有廉吏

法治社会,既需要有好的法律,也需要有好的执法者。二者缺一不可。所谓好的法律,是指完善的尽量堵塞漏洞法律。所谓好的执法者,则指既能做到廉洁奉公,还要做到专业本领过硬,善于运用法律。

有人说,给律师钱,律师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这是没看到法律的漏洞。律师不可能把白的说成黑的,但却善于利用法律的漏洞。然而这却是无可厚非的,这不是律师之罪。所以说,法律要不断完善。

还有的执法者,本身确实做到了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也想将违法者绳之以法,但是可能专业素养不足,不能找出充分的证据,不能有效运用法律,不能有力反驳对方律师的观点,被对方钻了空子。

从现实来看,法律的完善通常是滞后的,而法律的漏洞影响其实也并不是很广泛,所以相对来说,加强执法者的素质,这是更加重要的。

只有执法者不会徇私枉法了,这个社会才能实现风清气正,所有人不分强者弱者,才都能敬畏法律,弱者不担心强者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强者也不担心弱者的谁弱谁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