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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虚构并不存在的“辽宁理工大学”,自称大学教授报名参加了超10场在全国多地举办的学术活动的魏新河所在单位、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外发布通报,证实魏新河“已被停止工作”,并因其“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看到这个新闻,恐怕不少人都会在第一时间质疑,魏新河假冒教授,虚构大学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这么久,其所在单位为何就没有发现,就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而假若不是这次被相关单位揭出,是不是魏新河所在的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就一直对魏新河的行为,不闻不问?
如果说魏新河虚构大学、假冒大学教授,其所在单位一点都不知道,似乎怎么着都说不过去。
从有关报道披露的情况看,魏新河自称大学教授不仅参加了超10场全国多地举办的学术活动,而且,平时朋友圈发布的都是在全国各地参会的动态,以及“高考报志愿”“大学生涯规划”等升学教育消息,甚至还发布“旅游推广”信息,组织学生进高校等研学活动等信息。在当下各单位对自己单位职员外出必请假,朋友圈发布信息有要求,以及单位成员之间大都是微信好友可见同事微信朋友圈等现实情况来看,其所在单位领导及其同事,不可能一点情况都不了解?
还有一个让人不能相信魏新河所在单位对魏新河冒名参加学术活动不掌握情况的原因是,红星新闻报道披露,在阜阳师范大学官网上,曾有魏新河以“辽宁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身份参加阜阳师范大学召开的理论研讨会的信息发布,以及魏新河“仅2022年12月,魏新河以‘辽宁理工大学’不同领域学者身份共参加了至少4场学术会议”,以及“第二届中国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发展研讨会”上,魏新河以教育学者身份在“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中进行了发言等。
在当下互联网、移动互联等如此普及的情况下,这些在网络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假若说魏新河所在单位一点都不知道,恐怕也说不过去。
有分析认为,“魏新河假冒教授频繁参加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疑似为提高自己知名度和活跃度,从而更好地向外界兜售升学咨询服务”。如果这个信息属实,魏新河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对外公开兜售并开展升学咨询服务,按相关规定,应该向所在单位报告。而所在单位更应该对自己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之外从事的第二职业有所掌握,并严加管理。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至少说明魏新河所在单位管理有漏洞,甚至可以说单位相关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青锋注意到,假冒教授频繁参加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不少人质疑的是,魏新河图的啥。但少有人质疑魏新河所在单位对魏新河长期在外“招摇撞骗”为何鲜有所知,从未发现?
因此,在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外发布通报证实魏新河已被停止工作,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上级单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对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人员是否涉嫌失职、渎职等进行调查并依法依纪依规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