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花都区和悦诊所有限公司因在开展诊疗活动中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被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花都区和悦诊所有限公司在进行诊疗活动时没有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开展,这一行为触犯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州市花都区和悦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违规行为。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对此做出了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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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