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日本驻新加坡大使馆表示,38岁的日籍理发师纪田一幸,因其对一名醉酒状态下的女大学生进行了“残酷”强奸,将被处以鞭刑20下,并被判入狱17年零6个月。
纪田一幸,成为新加坡历史上第一个遭受鞭刑的日本公民。
据指控,纪田一幸在新加坡夜生活区克拉码头,偶遇一名20多岁的女大学生,在其严重醉酒状态下,把她带回自己的公寓,并实施强奸。
女大学生酒醒后从纪田一幸的公寓逃离,然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当天逮捕并拘留纪田一幸,在其手机中发现了两段强奸视频。
纪田一幸供认,自己不仅用手机拍摄了犯罪场面,还发送给朋友们。
新加坡法院驳回了纪田一幸自辩里关于“受害者同意”的部分。
法官艾迪特·阿卜杜拉表示,此次犯罪“残酷且残忍”,重点说明受害者当时处于“很脆弱,明显严重醉酒,无法照顾自己”的状态。
这一判决在日本被广泛报道,很快在社交媒体上成为热门话题。
不少日本网友对新加坡迄今还使用鞭刑的刑罚表示不可思议,但也有一些网友对这一判决表示赞同。
据悉,新加坡刑法允许对包括性侵、毒品走私、诈骗、腐败和抢劫等至少40种罪名实施鞭刑,而且是强制性执行的刑罚。
鞭刑适用于16岁至50岁的男性罪犯,不适用于女性罪犯。
鞭刑使用的刑鞭,由藤条制成,长度大约1.2米,直径不超过1.27厘米。

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目的是增强柔韧性。
行刑时,要求行刑者一鞭下去,受刑者必须皮开肉绽,疼痛难忍。
行刑者都是经验丰富的肌肉壮汉,被他们抽鞭子,受刑者极有可能会留下终身疤痕。
新加坡鞭刑,是在监狱内一个特别指定的“鞭刑室”进行。
行刑时,受刑者被固定在木制的“X”形刑架上,身体弯曲近90度,臀部赤裸并翘起。

无论犯下的罪行多严重,涉及的罪案有多少,对于同一受刑者在同一时间内,鞭刑最多的数量为24下。
如果受刑者年满十六岁,但未满十八岁,一次最多鞭刑10下。
每打一鞭,现场医生都要做仔细的检查,看受刑人的身体状态是否还能承受下一鞭。
如果无法承受,剩下的鞭数会存起来,改日再继续鞭打。
如有可能,我非常建议咱们国家也增设鞭刑,尤其对于强奸(尤其强奸未成年人)、拐卖儿童、贪污、受贿、酒驾、危险驾驶等犯罪进行实施。
这种鞭刑,绝对不会危及性命但又十分恐怖的刑罚,不仅很有警示教育作用,如果全程直播效果,对于打击犯罪效果更佳。
虽然新加坡法律规定,一次最多可以打24下,但从实际实施上看,普通人身体素质好的,能扛住两下;运动员级别的,能扛住三下,鲜有人能扛到第四下。
正常情况下,连续挨五鞭子,肯定刑毙,就是当场被打死了。
纪田一幸必须得有四条命以上,每一次接受刑罚,都得疼得他丢一条命。

之前看过一个视频,新加坡酒驾的罪犯接受鞭刑。
高大强壮受刑者被鞭,穿着特制的衣服走出来,走的时候还挺潇洒,挺直身板,一脸满不在乎。
他被绑在架子上露出屁股,一鞭下去,皮就爆开了。
医生上前仔细检查,然后对行刑者点头,紧接着第二鞭明显看到,鞭子已经把皮肉带起来一大片,受刑者应该是晕厥了,根本熬不到第三鞭。
医生过来检查后,摇摇头,就半扶半拖地带下去。

有时候,一鞭子下去,不仅屁股皮开肉绽,黄色脂肪都渗出来了。
瞬间的高压抽打,把脂肪颗粒爆出来,有点像撒了一地玉米粒。

鞭刑最大的威慑力,是受刑人无法得知下次挨鞭子的准确时间。
这个时间完全随机,由负责的医生根据受刑人的恢复情况而定,受刑人只能每天在惶恐不安的状态下度日。
关键,也不会提前一天通知受刑人,而是什么时候医生觉得没问题,当天拖出去继续打。
这是个多么恐怖的心理过程。
行刑前,简直就是杀人诛心,还要问受刑者“准备好了吗”(如果说没准备好,能不挨抽吗)
行刑时,当受刑人挨了第一鞭,正在经历前所未有钻心的痛,听到医生说,内出血了,皮还没全破,可以进行第二下。
受刑人正在惶恐时候,又一阵几乎晕厥的痛,在半昏半醒状态下,听医生说,皮掉了,大量出血,脂肪外翻,不建议打第三鞭。

这时候,受刑人在狱警的搀扶下,近乎昏迷地挪步,甚至可以说是被拖着。
在几乎丧失听力的情况下,听到医生说了句非常恐怖的话:哪天伤完全好,哪天继续打。

这样挺好,怕脑子小的犯人,一次打完不长记性,隔三差五来一下,慢慢攒着打,起到让受刑人以后不敢轻易犯罪的作用。
我甚至建议,第一鞭子下去,直接涂碘伏,边行刑边消毒,顺便给屁股上个色。
哪怕受刑人现场吓得直接心梗,不用担心,旁边医疗团队除颤仪等各种设备准备着呢,主打一个必须抽鞭子。
对于新加坡这项特殊的刑罚,日本政府也没有跳出来用“人权”来掰扯。
因为,掰扯是没用的。
在克林顿执政的时候,有个美国公民在新加坡也被实施鞭刑,克林顿都亲自下场求情,希望让美国公民保外就医,以别的惩罚代替鞭刑。
结果呢,没用,该抽几鞭子,一下都不能少。
为新加坡政府点赞。
最后,我还是有一些好奇,在讲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新加坡,女性却并不适用于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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