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于越(原名盖坤、阿里花名:靖世)第一次以快手高管的身份出现在了2024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
7月6日,2024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在上海召开。快手高级副总裁、快手主站业务与社区科学负责人于越在2024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上宣布,快手可灵大模型发布当日即上线。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场自我介绍时,于越以一种程序员式的幽默化解了现场的严肃气氛。
他说:“我叫盖坤,在快手大家管我叫于越…
然后,他自己笑场了!
可能大家看到这,很难理解于越为什么笑场!今天,笔者就给大家八卦一下关于于越(盖坤)的这段往事。
老粉可能会有印象。
20年,笔者本来给大家准备了一篇关于盖坤(花名:靖世)的文章。最后因一些特殊原因,笔者临时删除了该文章。
先大概给大家解释一下。
之所以笔者没有去公开盖坤(花名:靖世)跳槽快手的消息。主要是因为这里面的竞业问题,笔者怕公开盖坤跳槽的消息,会给靖世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以及高额的赔偿。直到23年年3月,于越被阿里起诉至法院,竞业索赔四百多万,这起阿里与快手之间的竞业大案才第一次公布于众。
20年1月初,快手宣布公司cto陈定佳离职,转任公司终身荣誉顾问。同时宣布高级副总裁于越、于冰开始分担陈定佳的相关管理职责。
于越?
于越是谁?
一个网上没有任何介绍、履历的人怎么突然就成了快手的高管?不信的大家可以去查看一下,看看百科是怎么介绍于越的!
于越,原名盖坤,清华大学博士。毕业之后,第一批以「阿里星」的身份加入阿里。(注:笔者在截图中公开过盖坤的简历)一直在阿里妈妈做广告算法,负责竞争展示广告技术,包括广告算法,广告算法里面包括匹配算法、预估模型、排序算法,也包括广告工程部分。还有其它相关跟人工智能相关的部分,包括机器学习平台,包括计算机视觉里面有图像识别等等,也包括NLP的一些技术。
在离职前,盖坤title为阿里妈妈精准展示广告技术总监,职级为P10。
20年,经过多次交涉,盖坤化名于越加入快手,负责社区科学线业务。
21年10月,联合创始人宿华辞去首席执行官一职,联合创始人程一笑担任该职务。
22年8月,程一笑全面负责快手治理。
22年11月,程一笑发布全员邮件。将原主站产运线业务负责人王剑伟调任商业化,于越开始担任主站线业务负责人并兼任社区科学线业务负责人,担当部分CTO职责,两人均向快手CEO程一笑汇报。
23年2月,于越师弟被提名绩效遭到老员工们的质疑,发生了著名的收益“on the way”事件!
这里,也顺便给大家解释一下快手内网为什么有那么多假名假姓的员工?
假名、假姓,包括英文名这个问题不能光说是快手一家有这种情况,基本上每家互联网大厂都有类似的情况。
笔者以前文章里也曾经给大家说过这种情况。各大公司的内网里都会有很多莫名其妙的英文名员工或者假名字,但这个事不能细究。
为何不能细究?
用17年高德与滴滴的一个案例给大家解释一下。
2017年,因认为滴滴打车采用教唆、劝诱等不正当手段,使该公司多名高管、工程师与其脱离雇佣关系,并有部分员工离职前夕大量拷贝其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高德将嘀嘀告至法院。这个官司不光是两个企业之间的事,同时,高德还将多名前高管、员工以及外包服务公司中智。
其中一段判词是这样写的:
被告胡xx从高德软件公司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入职与原单位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嘀嘀公司。嘀嘀公司为了帮助胡先生规避竞业限制责任,与胡先生本人、中智公司共同串通将胡先生的劳动关系放在表面上与高德无直接竞争关系的中智公司,后又迁回嘀嘀公司。
看明白了吗?我们再看个类似的案例
2019年7月23日网易人员向讯美科技广场前台服务员询问所拍视频,拟证明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0层为腾讯公司所租赁;
2019年7月15日、16日、17日、18日、22日及23日在讯美科技广场拍摄到武x的视频,拟证明武x在工作日连续到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0楼上班,入职腾讯公司。
2018年11月12日入职深圳市乐x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趣公司),由乐x公司委托中国国际技术xx合作有限公司购买社保及发放工资。为此,武x提交其与乐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武x与乐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期限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武x的工作岗位为销售等内容)及深圳中x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出具的《缴纳证明》(内容为:受国际智x公司的委托,我司已经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为乐x公司员工武x在深圳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出具的历史交易明细表(显示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间,武x收到中x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的工资,交易摘要为代发工资)。
今天的最后,我们再说说“竞业协议”!
那么,什么是竞业协议?
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原企业所从事的工作,在跳槽选择时,不能进入竞争对手公司,有的竞业条件甚至连你创业相关方向都会有所限制。但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些中高层员工或者了解一些商业机密的员工才会被要求签竞业协议,比如说公司骨干、技术核心等,以前的职场,普通员工真没多少企业在意的,但如今……
于是,各家内网里莫名其妙的英文名跟假名字就越来越多了。有的是HR帮忙规避,有的是外包公司规避。
这类员工又分为两类:
一类员工会“善意”地选择加入具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的其他部门、岗位,与用人单位串通用虚假信息来糊弄外界。
而另一类就是出于商业目的,恶意招募非本单位在职劳动者,并通过无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偷梁换柱”、进行劳动关系“挂靠”来规避竞业限制协议。
当然,笔者在这要提醒各位的是。这些“耍小聪明”逃避竞业规则的现象不仅仅存在于劳动者之间,更多的是企业为了核心业务的发展,不惜重金求人,挖断竞对的墙脚,在法律边缘悄悄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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