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近日,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本报注意到,经查实,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22时55分在晋安区鼓山镇福厝远山拾里项目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本报发现,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生态环境”。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对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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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为晋城罚决字﹝2024﹞第559号,处罚机关 为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6-27。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8月13日,注册地位于福州市福新路3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0036060403,法定代表人为林祥武,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张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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