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清风消息:

日前,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对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围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佛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佛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旧村庄改造合作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佛焯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惠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佛焯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责令其辞去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围仔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