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跨泰速递有限公司因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6000元

2024年06月25日,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就荆州市跨泰速递有限公司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荆州市跨泰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人

住所:荆州市沙市区跃进路16号锦绣荆江领寓南1门3号

品牌:圆通

二、案由

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

三、主要事实

2024年4月10日,我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道86号湖北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分拣处理场所查获非法寄递卷烟快递包裹若干,涉案快递包裹面单记录的寄件人信息与安易递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显示的寄件人信息不一致。经查,荆州市跨泰速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军人收寄上述快件时虚报了实名收寄信息。

四、行政处罚内容

1.给予荆州市跨泰速递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整行政处罚;

2.给予荆州市跨泰速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军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行政处罚。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1.责令荆州市跨泰速递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

2.责令法定代表人杨军人立即改正,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

承办单位:荆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08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