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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藏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可能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西藏自治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公开曝光80家火灾隐患单位,进一步促使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打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拉萨市

01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西藏鸿信置业有限公司(民俗旅游购物广场)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号楼地上第三层北侧2处窗口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02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拉萨市国圣酒店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故障未及时核查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03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西藏至和酒店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酒店屋顶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及储物间,彩钢板芯材为可燃材料,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 5.1.7 条之规定。

04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重庆498自助火锅城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05

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拉萨维多利亚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南侧一处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06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西藏旅游投资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民俗旅游购物广场)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三层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07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西藏东坡茶府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6层南侧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08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别有洞天客栈宇拓路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南侧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09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西藏派对屋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西侧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场所二层南侧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0

火灾隐患单位: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防火巡查台账填写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疏散指示标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消防控制室故障未及时排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1

火灾隐患单位:

柳梧新区海亮五期·天城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消防控制室故障未排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2

火灾隐患单位:

堆龙德庆区拉萨康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雪佛兰4S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大厅正门上方及维修车间内卷帘门缺失安全出口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3

火灾隐患单位:

堆龙德庆区西藏喜龙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如家商旅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大厅一层北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4

火灾隐患单位:

堆龙德庆区东嘎综合小区商业楼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设置不符合要求,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标准》DB54/T0246-2022第5.2.4条之规定。

15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德庆镇桑珠林村双语幼儿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楼厨房内燃气管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16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川味食族川菜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楼南侧安全出口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17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中心小学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教学楼、宿舍楼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18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台铃电动车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楼室内消防栓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楼厨房内燃气管道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19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西藏优格仓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厂房一楼北侧室内消火栓供水压力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0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尼尼水上乐园度假村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安全出口防火门锁闭,人员无法从内部及时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1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康易医疗诊所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2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金浴池洗浴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二楼通道内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3

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金麦穗扶贫综合批发超市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楼门面内北侧安全出口被锁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4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呈祥建材门市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疏散通道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5

火灾隐患单位:

当雄县金珠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楼梯间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6

火灾隐患单位:

当雄县西藏当雄鲁能酒店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失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7

火灾隐患单位:

林周县西藏广祺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多处消火栓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防火巡查记录不完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28

火灾隐患单位:

林周县圣地卡瓦嘎布朗玛厅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处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9

火灾隐患单位:

林周县松盘乡岗巴村幼儿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整好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0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亚松伦布孜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大厅有2处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大厅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31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西藏倪升实业有限公司(静苑农场)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办公楼一层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2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西藏帮锦镁朵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院内室外消火栓前堆放杂物遮挡消火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3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洪城川菜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就餐区域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4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鹏悦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燃气管路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35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达嘎镇小商品集散中心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东西部楼栋因在防火间距内搭建板房,导致两栋楼之间防火间距未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36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达嘎吉那家具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营业大厅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大厅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37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星火台球俱乐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营业大厅窗外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38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 经检查发现,厂房内部分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厂房左侧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9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鑫豪家具销售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家具销售区域窗外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40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西藏金舜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楼大厅内2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厂房前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41

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西藏禹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厂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2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西藏纳源沥青路面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厂房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43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标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厂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车通道被板房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44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东伟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厂房左侧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员工宿舍楼道下违规停放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45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农机配件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 6.2.1之规定。

46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常拉江松茶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 6.2.1之规定。

47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扎雪乡其朗村西玛朗组幼儿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 6.2.1之规定。

48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章达村幼儿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学校窗外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铁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49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德仲下温泉旅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 6.2.1之规定。

50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红蜻蜓专卖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电器线路私搭乱接未进行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51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综合商场(城市广场)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防火巡查记录不完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52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阿妈啦酒吧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 6.2.1之规定。

53

火灾隐患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墨竹工卡营销服务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54

火灾隐患单位:

墨竹工卡县松赞干布民间艺术团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防火巡查记录不完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55

火灾隐患单位:

贡嘎县宗申摩托修理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属于三合一场所,存在违规住人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56

灾隐患单位:

贡嘎县甘临轮胎修理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属于三合一场所,存在违规住人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日喀则市

57

灾隐患单位:

康马县灏阳图文广告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58

灾隐患单位:

萨嘎县大众家常川菜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吊顶使用木质材料,监督检查人员对现场剩余装修材料进行现场点火实验,确定材料为易燃可燃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59

灾隐患单位:

江孜县俏夫人江沅旗舰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无员工消防培训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现象,员工住宿区域存在电器线路未穿管敷设的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昌都市

60

火灾隐患单位:

边坝县芳草林洗浴中心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61

火灾隐患单位:

芒康县嘎贵如家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未配置水枪、水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62

火灾隐患单位:

江达县好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山南市

63

火灾隐患单位:

乃东区九九菌王养生豆汤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配备灭火器15具,其中无压力3具,强制报废9具,仅3具完整有效,场所内安全出口标志未通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仓库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储气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燃气管路未安装燃气紧急切断装置,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7条之规定。

64

火灾隐患单位:

措美县阿妈羌妈藏餐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至二楼过道处堆放杂物,严重堵塞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四个能力”掌握不熟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65

火灾隐患单位:

洛扎县重庆奇味美食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煤气罐有私接“三通”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经营者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不熟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66

火灾隐患单位:

加查县纯净鲁固面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燃气管路未安装紧急切断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67

火灾隐患单位:

加查县佳乐柴火土灶坊餐饮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部分电气线路裸露,未进行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林芝市

68

火灾隐患单位:

巴宜区金源客栈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至三层走道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二层东侧窗口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二至三层所有房间未配备过滤式空气呼吸器和应急手电,违反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 8.2.2 条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后院堆放可燃物(木材),违反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69

火灾隐患单位:

巴宜区林芝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鲁朗珠江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层西侧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控制柜未保持完好有效(处于故障状态火警信息未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层消火栓栓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未与墙面保持90°),违反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第7.4.8 条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层北侧安全出口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5.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二层餐厅防烟楼梯间前室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6.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7.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消火栓检查记录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8.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层西南侧安全出口处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9.经检查发现,该单位过滤式空气呼吸器已过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0.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燃气使用可调节阀门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1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违规使用软管穿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70

火灾隐患单位:

波密县星食茶奶茶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店内部分电线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店内1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无压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71

火灾隐患单位:

墨脱县新美廉美超市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门口处一处应急照明灯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部分电线未做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72

火灾隐患单位:

墨脱县成遂建材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天花板周边部分电线未做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店室内消火栓被杂物圈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那曲市

73

火灾隐患单位:

比如县爱上烧烤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东侧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油烟机未及时清理干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东侧大门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大厅东侧放置点3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5.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3个液化气瓶未安装燃气紧急切断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6.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厨房西侧1处、二层大厅北侧1处共 2 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74

火灾隐患单位:

比如县不夜天烧烤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油烟机未及时清理干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大厅西侧北侧放置点4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2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北侧2个液化气瓶未安装燃气紧急切断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75

火灾隐患单位:

安多县安多青红造了个白麻辣烫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3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燃气灶具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阿里地区

76

火灾隐患单位:

噶尔县狮泉河镇星旺广场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四楼南侧安全出口上方1具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东侧楼梯间1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四楼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77

火灾隐患单位:

噶尔县狮泉河镇财富广场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楼西侧安全出口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五楼包厢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器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填写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78

火灾隐患单位:

普兰县金鑫大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吧台处1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部液化气软管未更换为波纹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79

火灾隐患单位:

札达县百姓平价大药房(分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具灭火器不符合市场准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80

灾隐患单位:

札达县立鑫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区域2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规范要求安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内容来源: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