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市场,一上市公司江苏舜天,出现长达12年的财务造假行为,虚增营收超过百亿元,这对A股市场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这一事件不仅震惊了投资者,也挑战了公众对于资本市场诚信度的信任。
如此长时间的财务造假行为是怎么做到的呢?
江苏舜天(股票代码:600287)自2009年起与隋田力开展所谓的“专网通信业务”,这项业务实际上是由隋田力控制的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内部称之为通讯器材内贸业务。
其造假手法非常常见。江苏舜天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与隋田力方人员对接,而这些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和物流等均由隋田力一方提供。
在这一过程中,江苏舜天实质上参与了一个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没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经过证监会的调查,江苏舜天在2009年至2021年的年报中,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
在查证江苏舜天确实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后。监管局对其进行了处罚,江苏舜天因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此外,包括时任董事长高松在内的五名责任人合计被处以430万元罚款,高松还被处以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此次事件中,投资者是无辜的。在江苏舜天受到行政处罚后,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根据报道,凡在2010年4月1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江苏舜天股票,且在2022年11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很多网友对江苏舜天未被强制退市感到困惑。江苏舜天的股价在事件曝光后受到了影响,公司股票简称也变更为ST舜天。但尽管面临重大处罚,本次违法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江苏舜天还留在A股市场。
除了证监会的处罚外,上交所还对江苏舜天下发了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这起事件凸显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严重性,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需要谨慎,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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