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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醉汉围殴女生,仅行政拘留5天让全网愤怒!到底是谁在保护坏人?
法制社会,在商场吃个饭,没招谁惹谁,都能被打成脑震荡。
这样的奇葩事件,听起来不免有些惊世骇俗。
然而,它却真真实实地发生在成都某繁华商场的门外。
7月3日晚上8点多,来自成都本地的一名28岁女生方某,和三位女生在成都某一商场吃饭。
吃完饭,她先出来,在商场门外等其他三个伙伴。
可就在这一刻,意外发生了。
从他身后走来4个酒气冲天的中年男人,不由分说,对着方某的头就抡了几拳。
剧烈疼痛的方某愤怒不已,她找几名男子理论,并且要求对方道歉。
没想到,这几名醉汉不仅不道歉,反而言语挑逗,对她公开耍流氓。
在一系列辱骂,恐吓之后,
四名醉汉里,其中一名来自福建的37岁林姓男子,还朝方某的腰部踹了一脚
方某瞬间倒地,身体的剧烈疼痛,以及头部的眩晕,让她止不住地当场呕吐了起来。
事后,她被送到医院急救室救治。
诊断结果显示,她被打成了脑震荡,腰部和头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出来吃个饭,也会被一群陌生人打进急救室。
这是应该发生在2024年的事吗?
然而,更意外的还在后面
方某报警之后,帽子叔叔给4名男子的处理结果,
竟然是轻微的行政拘留5天
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殴打,辱骂,恐吓和性骚扰他人,以及寻衅滋事的行为,处罚却是如此轻微。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寒心和愤怒。
到底是谁在保护坏人?
可这还不是最颠覆认知的,最让人想不到的是,女生的朋友表示,处理结果出来后,
女生接到许多通帽子叔叔的电话,要求其删除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
明明自己被打了,把被打的视频拍摄取证发布到网上,而且给对方也打了码,为什么还要删除视频?
自己被打得这么严重,打人者只被行政拘留了5天。
不仅如此,
现在自己还被要求删除打人视频,这让被打的女生很想不通。
不过她表示,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自己会硬刚到底,一定会坚决上诉,绝不纵容。
而评论区里,已经炸裂开了。
维护成都公平,公正形象,严厉打击这种行为,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的城市,要拿出实际行动。
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妇女的流氓,一定要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必须严惩这种寻衅滋事的,保护广大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什么现在坏人越来越猖狂,是有原因的!
这些人神共愤的行为,如果发生在80年代严打时期,应该是直接枪毙吧?
都导致了脑震荡,已经是刑事案件,不是治安案件了,不能这么草草了事。
这里面,那4名男子,除了治安层面的寻衅滋事和当众辱骂,在刑事层面至少还有两宗罪,那就是流氓罪和故意伤害罪。
而故意伤害罪,要看女生方某的伤情鉴定结果,如果达到了轻伤级别,那这个罪名就没得跑了。
性骚扰,打人,辱骂,寻衅滋事,原来就只是行政拘留五天,这是孙小果的成都分果吗?
如果只是拘留5天,请问如何服众?
到底是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得出的拘留5天这个处罚结果?
要知道,《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法治社会,如果出来吃个饭都能被打进急救室,那老百姓出行的安全,还有谁能来保障?
如果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性骚扰辱骂他人,故意伤害他人,都只需行政拘留5天,那还有什么是那些为非作歹之流不敢干的?
现在这个处罚结果的主要争议点,是为什么仅限于治安层面,而没有涉及到刑法层面。
以及即便是治安层面的处罚,都没有涉及到任何罚款。
太轻微了!
不足以杀鸡儆猴,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退一万步说,就算伤情鉴定结果出来没有达到轻伤,但4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流氓罪。
只想说,强烈支持受害者方某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上诉,绝不饶恕和纵容。
要知道,在当今网络社会,造成如此恶劣社会影响的流氓和伤害事件,如果伤害一方仅仅轻微受罚,只会让犯罪成本越来越低。
今天我们支持的,与其说是方某,不如说是日后可能遭受类似对待和伤害的我们自己。
就像那句话说的,
如果今日我事不关己,那他日祸临己身,又有谁将为我摇旗呐喊?
必须让4名醉汉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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