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中涉及教育局长、各级各类学校书记、校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较多。砚山县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超杰,广东韶关市翁源县坝仔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刘细养,普宁市云落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许达光,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校长黄金富;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小学校长张柘、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初级中学(原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张祥、副校长加拥军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校长严重违纪违法一般主要集中在:择校费、择班费以及食堂经费管理、食堂出租招投标、大型基建、优质课参评资格、班主任聘用、干部推荐、考核评优、人事调整等方面的打理费用。
除高中择校费外,中小学各种费用均无收费标准,也不能给对方收款凭证并作为收入纳入记账,成为单位主要领导“小金库”或进入个人私囊,成为受贿收入。中小学校长严重违纪违法,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要求,没有对学校实行规范化管理,校长以校为“家”,扼杀班子民主,独断专行。

各学校校长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工作时私向私授,报之以“桃”且无据可查,最后成为校长个人独吞的证据。

大型基建一般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任科室组织招投标,学校班子成员参与监工、验收,发票由责任科室发放,学校经办人、校长签字后再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记入学校账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