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法治理念,共建平安校园。近日,会宁县第四中学组织开展以 “以案说法进校园,与法同行伴成长”为主题的报告会,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
报告会上,会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会宁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王军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重点围绕安全教育、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内容开展普法教育,帮助同学们直观地认识到在安全方面的一些误区和盲区,引导学生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为平安校园贡献力量。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牢记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积极争做守法、学法、用法的好少年。
会宁县第四中学高一(1)班学生 董悦:法律是公民自我保护的武器。听了今天的报告会,我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主讲人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作为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通过学习我知道自己的正当利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寻求法律的帮助,我们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法治教育事关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人生观念树立。会宁县第四中学将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担当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引导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好少年。
会宁县第四中学教师 牛国强:今天我们学校举行的讲座,目的是将法律融入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全力推动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范不法侵害,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校园环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下一步,会宁县将进一步加强各职能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牢法治观念,培育法治思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会宁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 王军:一直以来,会宁县人民法院始终密切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引导青少年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把法律的“种子”播撒在青春校园。下一步,会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依法履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当好法治理念引航员、校园安全守护者、综合治理推动者,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会宁融媒记者 王娟 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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