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成都市水务局联合成都市气象局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预警显示:2024年7月9日8时至10日8时,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
上述两部门提出防御要求:
一、立即通报乡镇、村及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
三、各地要加强在建工地营地安全度汛监管,严禁占用河道、行洪通道设置在建工程营地,并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游客限入、劝返、疏散、管控工作。
四、按照山洪灾害危险区分级管理规定,极高风险区实行预报转移,高风险区实行预警转移,中低风险区实行监测转移。
五、各类责任人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和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当地预案,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
红星新闻记者 赵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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