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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通报8个问题项目,涉及晋城。

(注:来自官网)

7月5日,山西省住建厅通报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通报涉及8个项目,通报如下。

处罚通报——

大同市和汇·樾澜庭22#楼,违法违规行为: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处罚结果:处施工单位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万元罚款。

大同市华瑞·御花园31#楼,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建筑节能要求施工;处罚结果:处施工单位大同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罚款。

居然之家吕梁店二期工程5#楼,违法违规行为:暖通设计依据采用已废止《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2-2012),未按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进行设计;处罚结果:处设计单位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罚款。

晋中市介休市绿苑住宅小区项目三期12#楼,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门窗;处罚结果:处施工单位山西省介休市绵山建筑有限公司20万元罚款。

平遥县五福里项目1#商业酒店,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保温材料、门窗;处罚结果:处建设单位平遥县阳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万元罚款。

晋城市洲际假日酒店与高级人才公寓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未按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处罚结果:处施工单位河南瑞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万元罚款。(项目位置:晋城市城区金鼎路与金匠街交叉路口往南约140米)

晋城市阳城县县城南部片区城中村改造滨河湾项目8#楼,违法违规行为:未按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处罚结果:处施工单位福建冠至建设有限公司10万元罚款。

运城市侯马市鸿泰悦玺8#住宅楼,违法违规行为: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处罚结果:处施工单位侯马市新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60020.97元罚款并处项目负责人王平3612.06元罚款。

通报强调——

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上受处罚企业记不良信用信息一次。

通报要求——

各级住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被处罚项目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提升一线人员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重检查、轻处罚”,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罚,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自查在建工程项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来源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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