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公职人员和一名老师“合谋”偷豆角?这新闻真是太让人啼笑皆非了,这个组合,简直就是小偷界的劳斯莱斯啊!

7月8日,有媒体报道:两名公职人员及女老师因偷摘豆角,与豆角主人一家发生争执,由口角升级到肢体冲突,事件中有人受伤。

据了解,此事发生时间为6月30日晚,地点在湖南衡阳常宁市。

事发当天,张某、谭某与陈某某三人聚餐后,驱车回家途中,恰好路过一片豆角地。

那片豆角地翠绿诱人,陈某某下车方便时,一眼就被这满眼的绿意吸引。

她心想:“这豆角长得真好,摘点回去尝尝鲜吧。”

于是,她将想法付诸于行动,顺手就摘了几根豆角,准备带走。

然而,她的这一举动很快就被菜地的主人——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及其家人发现了。

老人见状,立刻大声质问:“你偷我家豆角干什么!”

陈某某先是一愣,随即开始强词夺理,双方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起来。

一直在车上停车等待陈某某的张某和谭某听到争吵声,连忙下车查看情况。

可能是护友心切,两人不分青红皂白,就跟菜地主人一家争吵了起来,随着双方情绪逐渐激动,最终大打出手。

在混乱中,老人手部受伤,好在没有大碍,那大儿子占某某则比较严重,手部骨折,经伤情鉴定属轻伤二级。

事后,老人一家报了警。

经初步调查,偷豆角的三人身份随之被曝光:张某是常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谭某是常宁市信访局工作人员,陈某某是培元小学教师;其中张某还是人社局的领导级别人物。

据菜地主人一家称:事发时这两名公职人员和小学老师都喝了酒,他们乘坐的是一辆宝马车,司机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叫的代驾。

这真是让人有点匪夷所思,既然能开得起宝马,还至于连豆角都偷菜农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吗?

可话又说回来,咱们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对吧?

媒体经过多方求证,得知此事属实,但在“偷豆角”的细节上,与网传版本有所出入。

据常宁市相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事发地有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这场闹剧,陈某某在摘豆角被发现后,认错态度良好,表示自己愿意付钱,让对方称重。

来,老人叫来了大儿子、儿媳,还有好几个人,陈某某感觉对方仗着人多势众,就欺负自己,这才跟对方发生冲突。

但张某与谭某两人碍于公职人员的身份,在整个打斗过程中表现得很克制,几乎没有动手。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张某与谭某没有动手,那老人和他大儿子占某某的伤又是哪来的呢?

老人只是手部肿胀,暂且可以理解为是不小心磕到了,那占某某呢?他可是骨折啊!

陈某某再怎么说也是女流之辈,总不能以一人之力,将几个男子全部打翻吧?

该事件被曝光后,网友议论纷纷:

“他们并不缺钱,缺的是德。”

“一开始是偷,后来被发现演变成抢!

“这些人也真是的!豆角便宜得很,干嘛非要偷摘。”

“农民钓0.3公斤的鱼要坐牢,公务员偷豆角还打伤了人怎么量刑。”

“主人同意才叫“摘豆角”,主人不知叫“偷豆角”,属于小偷性质!被发现后还打伤主人,这已经是抢劫罪了!所以这两个公务员和一个老师已经犯了抢劫罪!犯罪了就该判刑!”

“豆角都偷,说明贪腐有多严重。”

“公职人员偷豆角很克制,被偷的人很激动,结果被偷的人受伤了!”

“偷了几个豆角只是治安条例,打人骨折轻伤二级是刑罚,按规定要被开除公职的,就看后台硬不硬了。”

自己摘一点豆角?把“偷”解释得这么清新脱俗。能去银行“自己拿一点钱”么?

随着舆论的发酵,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就因为几根不值钱的豆角,现在都已经演变成刑事案件了。

两位公职人员和一名老师,恐怕这下工作也要不保了,想想又是何必呢?

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时贪念就可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