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全面启用辖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让我们看看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重点抓拍

闯红灯

警方提醒:闯红灯的行为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还会面临被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

不按车道行驶

警方提醒:不按车道行驶,是指车辆通过路口的实际路线与导向标线不符。机动车在道路不按道行驶,对附近车辆的行驶视野和速度都会造成影响,极易发生追尾、刮碰等道路交通事故,对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逆向行驶

警方提醒: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涉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往往骑行者伤亡居多。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警方提醒: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也不得随意在导流线区域掉头或停放,随意变更车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乘摩电不佩戴安全头盔

警方提醒:摩托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出现事故被撞击摔倒,由于驾乘人员头部处于最高和最突出的位置,一般都会最先着地或者撞击车辆及其它物体,造成巨大伤害。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云安交警大队将依法

对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云安交警

一审:黄柏静

二审:谭 玮

三审:林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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