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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万名执委‘四下’基层”工作,推动“组织建设年”工作落地落实,达州市妇联组织全市各级妇联执委充分发挥优势特长,主动走进基层,走进妇女和家庭,让妇联执委在服务妇女群众、凝聚妇女力量、带动妇女发展中真正发挥“领头雁”作用。

张月同 志现任渠县法院妇委会主任,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妇女工作者、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等,自县妇联在渠县法院成立执委工作室以来,张月同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法院工作与妇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妇联联动执委、执委联系妇女的工作模式,打造集矛盾排查、纠纷化解、法律服务、困难帮扶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婚姻家事纠纷等分层、多元、梯次化解,通过多项活动和服务,展现了在促进女性发展、服务社会和司法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妇女权益保障

始终坚持以服务权益保障为核心,以法治思维促进妇女权益的全面保障,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升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执委工作室组织妇委会干警,下基层走访社区、农村留守妇女,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听取她们的心声,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积极认真回答她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和生活问题,为她们的生活增加了色彩。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中,积极参与矛盾源头化解,通过耐心倾听、了解矛盾纠纷情况,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立场上想问题,找到问题根源并进行化解,防止深化双方矛盾,并有效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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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法治宣讲,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护佑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渠县法院“宕渠法芽”法治宣讲团为师生开展了校园防霸凌系列专题讲座,通过情景模拟、互动交流的形式,结合审判实践及司法典型案例,向学生详细讲解了校园霸凌的定义、类型以及如何预防霸凌等内容,围绕《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个法律维度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霸凌可能面临的后果,深入浅出地引导学生们正确认识校园霸凌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等内容,提高在校学生对校园霸凌的认识,引导同学间形成互帮互助互爱的相处氛围,给学生呈现了一堂精彩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同时邀请县妇联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讲座会,将预防校园霸凌保护未成年人惩治的话题进行了拓展和延伸,为后续顺利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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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在县妇联的组织下,积极参与“同心筑梦,德润宕渠”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启动仪式,这一关爱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作为“爱心妈妈”,张月同志持续开展走访慰问、心理关爱、安全防护等结对关爱服务,确保结对关爱的孩子生活有人照料、精神有人关爱、困难有人帮助,守护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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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

对于“迷途”少年,渠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以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回访、跟踪帮教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耐心细致向“迷途”少年及其监护人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发出《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指导监护人密切关注“迷途”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感化、挽救“迷途”少年,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力度、有温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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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关爱留守儿童

渠县法院邀请学校师生走进法院,参加“走进留守儿童 依法关爱守护”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在法官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法治文化广场、诉讼服务中心、少年审判庭、并耐心细致回答同学们的提问,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法院工作职能,更为深切地感受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带领同学们旁听案件审判,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上法治课,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