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浦街道是拥有百年老城厢历史记忆的老城区,也是青浦新城快速发展的新城区。辖区内居住密度高,由于历史原因和居民生活习惯,小区内“长期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僵尸车”)问题严重。根据盈浦街道基层法治观察点提出的法治观察建议反映,这些“僵尸车”数量众多,不仅占用了有限的充电、停放资源,导致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困难,还给小区公共空间、消防安全及环境美观带来不小挑战。
为切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立,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化法治观察建议落地转化,盈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召集盈浦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队、社区自治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居民区“三驾马车”共同发力,制定详细的“整治流程清单图”,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01
明确主体 修订规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区内非机动车的管理主体为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协助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制定《“僵尸”非机动车的小区管理规约》,明确“僵尸车”的界定标准、公告通知期限、无人认领车辆处理办法等。
02
集中排查 临时管理
各社区(筹建组)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云、电子屏、小喇叭等渠道发布《废旧非机动车清理告知书》,在楼道群内进行广泛宣传,并创新推出原创快板《一句唠叨不嫌多》,以独特的方式,深入社区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同时,盈浦街道开展深入实地排摸工作,职能部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人员对小区内所有非机动车进行全面排查,登记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停放位置、外观状况等),共排查出疑似“僵尸车”3424辆。对于排查出的疑似“僵尸车”,在社区内选取合适的废旧车辆临时停放点位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废旧车辆认领、集中处置等流程。
03
居民自治 主动交车
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进一步对临时集中停放点的“僵尸车”做好宣传告知,积极动员广大业主主动携带自家“僵尸车”参与置换,旨在将“被动整治”转化为“居民自治”,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登记手续,确保每一环节均有据可查。针对停放超过三个月、仍未得到有效处理的“僵尸车”,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施集中清理与处置。
来源:青浦区司法局盈浦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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