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前董事长、台湾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涉嫌在市长任内,就“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华亚科技园区(‘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收受500万元新台币贿款(约合人民币112万元)。7月9日,桃园地方法院召开羁押庭,法官二次裁定不予逮捕郑文灿,只是在此前6日500万新台币保障金要求的基础上,提高700万至1200万。

桃园市长张善政对此表示“尊重法官裁决”;而桃园市议员凌涛则直言,保金从500万大幅拉升至1200万,表明郑文灿“涉嫌重大”,强调以郑的政商实力,“在外面每一分钟,都有高度串证的可能性,希望司法审查能够从严谨慎”。

据台媒“中时新闻网”报道,桃园检方2023年接获郑文灿受贿举报,开始低调搜证工作,并自2024年6月起陆续羁押涉嫌行贿的5人。7月5日,桃园地方法院以传票通知郑文灿到案,经过连夜讯问,次日检方要求当庭逮捕羁押,而法官则裁定郑文灿支付500万新台币保障金就可换取调查期间人身自由,被检方痛批“送钱的押了,收钱的却放了”。

检方随即以法官裁定“认事用法不当”为由,第一时间提请抗告,岛内最高司法部门8日裁定撤销发回。9日上午10时,郑文灿在律师的陪同下步入桃园地方法院,经4小时审理,法院裁定新台币1200万元交保,限制离境,并禁止与其他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接触,桃园检方则再次提出抗告

外界注意到,郑文灿离开法院时面对媒体一言不发,神色凝重,与3天前交保500万就“闯关成功”时的笑容满面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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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7月9日;下: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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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7月9日;下:7月6日

在给出的裁定理由中,桃园地方法院称“被告卸任市长一职后迄今已逾一年半,是否仍于桃园市政府有影响力仍有疑义,且被告所犯涉及对价关系之构成要件,检察官亦未释明有哪些公务员知悉此等事实”。

就此,民众党籍民代黄国昌质疑,且不论法院是不是“忘了”郑文灿两个月前都还是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副手,郑文灿长年在民进党内权倾天下,“怎么竟然还会有人怀疑郑文灿的影响力”?

黄国昌批评,桃园地方法院草率到令人发指,完全不考虑郑文灿串供灭证之虞;行贿的人直接拿钱到市长官邸,且收贿金流都已经被掌握,送钱的人也被羁押禁见,然而法院却考量“被告之政商地位,认为本案准予新台币1200万元交保得以替代羁押”。

黄国昌感叹,如此悖离常理的裁定,看了“几乎让人昏倒”,又如何找回民众对台湾司法的信心?

果不其然,“实力雄厚”的郑文灿,短短20分钟内就以现金缴纳了全部700万元保证金,拍拍屁股走人。这一过程也被岛内网友记录下来——郑文灿的律师在桃园法院裁定作出后,迅速从司机手中接过装有大量现钞的黑色提袋,将700万的新增保障金全部缴纳完成——并引发持续嘲讽:“太便宜了20分钟解决”“看起来准备的不止700万,才有办法这么快拿出”“难怪台湾司法被看没有,笑死”“阿灿哥如果这些都拿不出来,实在看不起民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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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岛内网友查询了郑文灿过去近10年的财产申报之后更是感慨,交保的500万也好,700万也罢,“根本都是零头”。

郑文灿2014年上任桃园市长后首次进行财产申报,当时郑文灿与妻子林俞汝名下在桃园芦竹有1块土地和1间建物(指建筑物),在桃园八德则有8块土地;有新台币8446639元的存款、价值5万7060元的股票、2辆汽车(品牌分别为日本本田和德国大众);另有处于信托财产之下的4块土地和3间建物,还有26633097元的房贷债务。

郑文灿2023年担任岛内行政管理机构副负责人后进行的最新一次财产申报显示,郑文灿和妻子名下在桃园芦竹有1块土地、4间建物;有新台币存款30637323元的存款、黄金存折215400元、保险12482574元、2辆德国大众汽车;另有信托财产之下,位置在台北中正区的1块土地和5间建物。

台湾网友感慨民进党仿佛就是一帮“哥布林”,只知道自己“赚饱饱”;还有网友讽刺郑文灿的财产申报根本只是一部分,“会把保险箱的紫色钞票一起申报吗”“查不到的现金呢”“这些只是有纪录的”“申报看看就好”。

作者:张思南,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