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近日,鲁西新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发布“菏泽市人民路城市地铁1站奠基仪式”的虚假视频,民警经过仔细调查,确认为网民P图造谣,遂将违法人员刘某传唤到案。刘某到案后,对其编造散步谣言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鲁西新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刘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菏泽鲁西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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