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区交警大队就共享单车交通管理问题对共享单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约谈中,牡丹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朱慧娟同志指出了共享单车在投放使用中出现的随意横穿马路、危险骑行、逆向行驶、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后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就共享单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讨论,并提出了相关管理要求:

一是要按要求配备安全头盔,做到“一车一盔”,并方便同步开锁;

二是加强后台监管力度和完善巡视机制,杜绝未成年扫码骑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三是企业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实行扫码佩戴安全头盔“温馨提示”功能、强化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杜绝各类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发生。

牡丹区交警呼吁广大骑行者: 共享单车不仅是方便出行的工具,更是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骑车事小,安全事大。 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出行,做到共建秩序、共享便捷、共享文明!

来源:菏泽牡丹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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