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夏季交通违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多起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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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在辖区锦霞路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发现,1辆无号牌2轮摩托车在驶近卡点时突然降低速度,试图掉头驶离现场,民警见状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员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觉得自己酒量好、喝得少,肯定吹不出酒驾。”郑某称自己刚刚在附近餐馆吃饭,席间喝了1瓶啤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大渡口公安:夏日聚餐饮酒多 酒驾醉驾代价大

无独有偶,几天后在辖区钢花路,驾驶员王某不顾朋友劝阻,执意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查获。经过医院抽血检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9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王某当晚与朋友聚餐,席间喝了5瓶啤酒。饭后,朋友们都劝阻王某酒后不要开车,王某称自己感觉良好,且离家很近,没必要叫代驾,不料刚开出不远就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王某还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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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呈多发态势。”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广大驾驶员应拒绝酒驾、珍爱生命,切勿盲目自信、心存侥幸。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