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7月10日消息,日前,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原常委鲍炳章(正局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鲍炳章(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鲍炳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鲍炳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鲍炳章于2024年1月25日被查,2024年6月1日被“双开”。
经查,鲍炳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并接受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为亲属低价购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鲍炳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鲍炳章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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