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阿勒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发放借名贷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单位资金被挪用,合计被罚7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与此同时,时任北屯农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员工王明敏,对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单位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原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8年8月改制后为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广成对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原北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八一团信用社主任刘长林对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北屯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李忠祥,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单位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罚款6万元。
据查,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法定代表人为司云峰,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该行由新疆北屯额河明珠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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