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北第一消息

近日,朔州交警二大队农村中队在辖区紫金街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一辆晋FQ***0号牌的小型汽车驶向卡口,民警示意该车司机停车、熄火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王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饮酒驾驶。经进一步查询发现,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朔州:紫金街,王某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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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紫金街,王某被查!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朔州交警二大队温馨提示:
出行安全,永远是第一位。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来源:朔城交警

整理:麦子(V:maizi25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