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撤销1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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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1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现撤销以下16家企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宣告作废。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8日